全國性運營彈性:敏捷抑或脆弱?

2021年1月16日

拉米·坦努斯

拉米·坦努斯

全國性運營彈性:敏捷抑或脆弱?

在2007-08金融危機之後的幾年中,監管機構強化了監管框架,監督全球銀行體系。從而帶來一些結構性變化,這種變化強化了銀行的財務彈性。更高水準的資本和流動性可用性提升了消化吸收財務衝擊和市場變化的能力,從而增強了組織的彈性。儘管如此,還需要進一步努力,增強全球金融基礎設施的催化劑——銀行——的運營彈性。

何為運營彈性?
對銀行而言,運營彈性是指在業務中斷的情況下保證關鍵業務運營的能力。它使銀行能夠識別和保護其實體免受威脅和潛在故障的影響,能夠響應和適應破壞性事件,能夠從中恢復並吸取教訓,使此類事件的影響最小化。這些事件包括大流行、自然災害、網路事件或技術故障。銀行必須保證此類事件對關鍵業務運營及其相關服務、功能和系統的影響最小化。

全球大流行
近年來,銀行開始加快技術基礎設施和協力廠商服務的適應步伐,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這種日益增長的業務依存性和轉型加劇提升了全球大流行期間的業務風險、脆弱性和服務可用性,從而大大加劇了業務風險與經濟業務的不確定性。它影響到資訊系統、人員、設施以及與協力廠商服務提供者和客戶的關係,從網路威脅的激增到虛擬工作環境中流程和系統失效導致的運營風險升高等等。

消化吸收財務衝擊
銀行要具備消化吸收業務風險相關事件的能力,就必須有一個全面的綜合的風險管理框架,包括全面的風險識別、有效的風險緩解和徹底的監控框架,使業務中斷最小化。除此之外,還應該考慮業務連續性、基礎設施的彈性、以及將服務外包給協力廠商及其所依賴的技術。

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for Banking Supervision)的說法,銀行的整體運營彈性原則覆蓋銀行治理、運營風險管理、業務連續性規劃和測試、繪製互聯和相互依賴關係圖、協力廠商依賴關係管理、事件管理、以及包括網路安全在內的資訊通信技術。銀行和金融機構(統稱企業)在不同層面上應用了大多數——即使不是全部——綜合運營彈性原則。這種應用依賴於企業的運營複雜性模型、變革管理敏捷性和技術偏好。

但從中央銀行的角度來看,金融系統的運作彈性完全取決於企業,中央銀行不能依靠這些企業的步伐或採取的措施來確保在全國範圍內達到所需的運營彈性水準。

提升全國性運營彈性
現代社會的運作依賴金融服務,中央銀行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需要保障全國性運營彈性,在遭遇不可抗力時保護最終用戶。因此,每個中央銀行都需要一個運營彈性戰略,作為企業增強危機應對能力和機制、中央銀行確保行業穩健運營的基礎。

這種戰略要求中央銀行持續監管、監督和檢查企業,確保企業的合規和財務彈性。它還需要與監督機構和國際利益相關者合作進行監督干預和整個行業的演習,以推動全國性集體行動。這是對漏洞補救,以及發展並分享行業最佳實踐的補充。

2017年,英格蘭銀行強調了運營彈性戰略(operational resilience strategy)的三大要素。儘管金融業的需求持續發展變化,它們依然是制定成功策略的首要的關鍵幾步。這些要素包括對財務穩定性至關重要的目標系統,設定企業所需的運營彈性水準預期,以及針對已實施程式的有效性測評。

此外,為便於中央銀行推行一個能夠抵禦和化解技術相關風險和不可抗力並從中恢復的生態系統,中央銀行不僅要制定一個全面的運營彈性戰略,還必須不斷學習、適應和發展新興技術需求和金融服務。更重要的是,中央銀行還應該評估新興支付技術的吸引力,並據此不斷調整戰略和風險管理程式,來預測企業和最終用戶的需求增長。

國家整體支付系統

擁有國家整體支付系統(total national payments system)的中央銀行充分利用了更具彈性的基礎架構,確保企業實施的全國性支付技術保持同步、完全合規且穩健。它為中央銀行提供巨大的優勢,包括互通性、完整的資料可見性、以及覆蓋所有支付管道的存取權限。除此之外,它還可以/具備:

  1. 簡潔強大的運營和信用風險管理機制
  2. 提高銀行、支付和證券基礎設施的彈性
  3. 針對網路中所有支付系統的強化版監督監管機制
  4. 完善的支付基礎架構法律、運營、財務和系統風險控制機制

單獨幾個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無法實現這些優勢,而是需要一個國家整體支付系統。該系統還應該能夠容納本國使用的其他支付技術,並簡化新興市場服務應用。

總而言之,中央銀行並未因為全球大流行而覺得需要提升全國範圍內的運營彈性,只是強調了現有基礎設施和程式在消化吸收業務衝擊保證業務連續性方面的脆弱性。中央銀行如何選擇應對方式,將決定我們是擁有敏捷抑或脆弱的全國性彈性運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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